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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借日前第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举办之际,在京召开云南普洱茶标准发布会,云南省委副书记孔垂柱通报了普洱茶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获得批准发布即将实施的情况。

普洱茶是云南省具有显著原产地域特色的传统历史名茶。普洱茶产业的发展对云南省发展茶产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管理委员会积极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报对普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申请立项,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通过申管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普洱茶被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5月13日以总局2008年第60号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也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08年8月5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0号(总第123号)批准发布,将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一部从茶山到茶杯对普洱茶产品进行全面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国家标准,对树种资源、产地规划、茶山管理、原料要求、加工工艺、品质特征等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国家有关农药、污染物残留量标准以及农业部无公害茶叶标准对保护区域内的普洱茶各项指标作出了科学合理规定。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包括云南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昆明市、大理州、保山市、德宏州、楚雄州、红河州、玉溪市、文山州等11个州市的75个县的639个乡镇。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百炼解释说,这个标准有两层意思:非上述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地区生产的茶不能叫普洱茶,云南茶企业到上述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外购买茶叶做成的茶也不能叫普洱茶。此外,截至2008年9月30日,云南省共有852家茶叶生产加工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前只有这些企业可以生产普洱茶,而其中质量优良的普洱茶才能贴上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标志,具体的贴标标准将随后出台。

云南省茶业办公室主任杨善禧认为,实施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是欧盟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它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像云南宣威火腿、文山三七等产品都已具有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他表示,希望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的实施,能切实促进普洱茶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